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21]28号文批准建设,以平发改审字[2021]58号文(项目代码:2102-441426-04-01-455205)批准概算,招标人为平远浩瀚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除县财政统筹解决60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原氮肥厂宿舍区
2.2建设规模:
(1)拟在平远县大柘镇原氮肥厂宿舍区新建一座2万m³/d 的制水厂,包括网格絮凝及平流沉淀、V型滤池、清水池、二级泵房及配电间、综合楼等设施;
(2)对原高峰清流制水厂进行改造,包括现有管道改线、新建化验室及更新化验设备、二级泵站改造、应急一级泵房设备基础升级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3)实施配套管网工程,敷设 DN400-DN600球墨铸铁管5640米。
(根据政府和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存在调整工程规模的可能,中标人须接受工程量增减。)
2.3工程概算总投资:8691.27万元
2.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厂区工程在2021年9月30日完成主体构筑物施工并具备通水条件,并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附属构筑物主体工程结构工程施工,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管网工程施工,并在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
2.5招标范围: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配合预算编制、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施工、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①工程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规〔2020〕1号)执行。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建安B证)合格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
3.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3.4投标人投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①自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或仍处于被限制参与投标活动期限内。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标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招标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查询记录)。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年5月11日00:00至5月17日16:00前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或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5.3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21年6月2日9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浩瀚水务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点:平远县平远大道中与高新一巷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7号祥龙花园
联 系 人:廖工
联 系 电 话:******、******
邮 箱:******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