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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C******025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5-1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05-13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5-2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1-05-2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腰站镇下三合义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腰站镇下三合义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以 围政复【 2021】2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或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 17818.62平方米,为节约用地、增加建筑有效容积,恒温气调库及附属用房一体化设计,规划建设恒温气调库总面积8660平方米(其中:恒温保鲜区面积5687平方米,冷藏区441平方米、清洗区557.14平方米、包装库房96.2平方米、更衣消毒室60平方米、配电及操作间53.35平方米、制氨室119.31平方米、检验检测区294平方米、库内车道1352平方米);地面硬化9384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排水、配电和机井工程,购置货架11500个,购置干洗、水洗、地中衡、制冷、叉车等设备57台(套);
本项目计划工期: 2 021年5月-2021年12月 ;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 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 1 年 5 月 12 日 17:00 前登 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 )选择围场县,凭企业数字证书( 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招标文件每份 0元。
5.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 2 1 年 5 月 13 日 17:00 ;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 20 2 1 年 5 月 14 日 17:00。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 500 000.00元 )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4-006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保该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帐,逾期交纳无效。
备注: ( 1) 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由 县级以上银行出具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
( 2 )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 “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1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 0 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7.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评审原件,所有原件审核均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资料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 陈占龙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公司: 津承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热河大厦 B座
联 系 人: 张梦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