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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中心大街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中心大街雨污分流工程 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饶行审审批【2020】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饶阳县中心大街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饶阳县中心大街
2.3 工程概况:雨水排水管网敷设: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排水管道总长7340米,其中DN300管道长1488米、DN600管道长284米、DN800管道138米、DN1500管道长652米、DN1800管道长2076米、DN2000管道长1984米、DN2200管道长718米,检查井224座、雨水收水口137座;道路破拆及恢复:雨水排水管道主要位于主路两侧绿化带内,部分地段为人行道,涉及破拆地面包括石材路面、彩色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约8700平方米,管道敷设完成后需按现状面层种类分别进行恢复;绿化带恢复:现有绿化带主要植物为草皮、乔木、灌木及绿篱等,面积约4.93万元平方米,施工前需将原有乔、灌木起挖、移栽,施工完成后进行恢复,绿化养护期一年。
2.4 服务周期: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22 09:00 至 2021-0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1年02月22日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开发大厦 | 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6号 |
邮编: | 053900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王腾达 | 联系人: | 鲍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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