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
验证码
账号登录
免费注册
下载鱼泡招标APP
本招标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正行审投资批复【202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燃气、轨道交通除外)及以上资质且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的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牵头设计方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且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方人员):具有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设计勘察联合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方。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该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7)、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情况相关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后审。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0年10月15日上午 9 :00 至2020 年10月21日17:00 (北京时间)。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 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 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不计利息)。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1月5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正定县南牛乡北永固村村北
联 系 人: 孟经理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备注:
1、首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关注项目、下载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3、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 2020 年10月15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0月21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
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