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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2021年石家庄市新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楼体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二期、楼体工程二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新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新行审招标核准【2020】006-0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1年石家庄市新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楼体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二期、楼体工程二期)施工。改造内容:外墙改造;屋顶防水改造;楼梯内墙面粉刷、栏杆扶手修复、窗户更换、单元门更换、楼宇对讲改造、楼道照明改造、楼道整理;小房外墙、屋顶改造;落水管更换等。室外给排水、消防水管网改造;强弱电线缆入地;监控安防系统改造;室外照明改造;门禁系统改造;警卫室及大门改造;道路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围墙围栏改造;垃圾收集装置改造;景观绿化改造;文化宣传改造;健身活动场地改造;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改造;停车场、自行车棚改造等。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 2.1.3建设规模:其中14标段建筑面积 1.3 万平方米;15标段建筑面积 2.4 万平方米;16标段建筑面积 2.4 万平方米;17标段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18标段建筑面积 2.7 万平方米;19标段建筑面积 1.82 万平方米;20标段建筑面积 3.11 万平方米;21标段建筑面积 2.31 万平方米;22标段建筑面积 2.75 万平方米;23标段建筑面积 1.32 万平方米;24标段建筑面积 2.42 万平方米;25标段建筑面积 0.6 万平方米;26标段建筑面积 2.1万平方米;27标段建筑面积 1.56 万平方米;2.1.4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13 09:00:00 至 2021-05-06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0311-61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军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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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圣仑大厦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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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宏涛 | 联系人: | 刘俊丽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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