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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中医院 |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 | |
采购人联系人:张科长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全称: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米经理 |
受理质疑电话:****** | |
项目联系人:米经理 |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中心制冷机房冷却循环系统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数量: | |
公告名称:石家庄市中医院中心制冷机房冷却循环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 预算金额:790781.43 |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中医院 | |
供货时间:20日历天 |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 2018 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提供加盖公章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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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6/08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6/12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 | |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3 09:00 | |
开标时间:2020/06/23 09:00 |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
备注: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 4.投标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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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